徽商术语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31 15:51 信息来源:市志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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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本经商

徽商资本来源之一。借高利贷从事商业经营,是徽州商人资本的重要来源之一。金声《与徐按院书》指出:徽州人"虽挟货行贾,实非己货,皆称贷于四方之大家,而偿其什二三之息,但以运货于其手,则伊若如其所有,而以为此民货也"。婺源人江汝元便是以贷本经商起家,终致大富。

佃仆制

具有严格隶属关系的租佃制度,明清时期流行于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广东、福建等省的某些地区,安徽的徽州地区尤为盛行。佃仆有时被称作地仆、庄仆、庄人、住佃、庄佃、火(伙)佃、佃民、伴当、佃童等,另外还有祁门的庄户,黔县、休宁的小户、小姓,歙县的底下人,绩溪的祝活,以及查湾的郎户和小户之称,都是性质相同的名称。郎户亦称拳头庄,小户又以承担的劳役而赋予不同的名称,诸如守坟庄、包袱庄、抬棺木庄、龙灯庄、吹打庄、道士庄、火把庄、挑担庄、抬轿庄、粮仓庄、守夜庄、守木庄、修房庄、搭戏台庄等,庄是庄仆的省称。

佃仆的来源有多种形式,或由家内奴仆释放而来,或因佃种地主或祠堂的土地而来,或因无处栖身而被迫居住地主庄屋以致沦为佃仆,或因先人葬于地主山场而沦为佃仆,或因入赘、婚配佃仆的妻女而沦为佃仆,或因生活所迫卖身为佃仆。佃仆的生活环境恶劣,受地主的田租、山租、高利贷和额外农产物勒索等剥削,还必须为地主的冠婚丧葬及日常生活提供摇役。佃仆与地主之间存在着主仆名分,没有迁徙的自由,婚配受到干涉,没有科举入仕资格,甚至言谈、服饰等日常生活小节亦受到束缚与干涉。在法律地位上佃仆同于奴仆,日常生活中同样遭到歧视。但是佃仆与奴仆存在性质上的区别。地主对奴仆的人身控制是无限制的,对佃仆则有限制,驱使佃仆是有条件的;佃仆是主人的"人",而不是象奴仆实为主人之"物";奴仆以口为单位计算,佃仆则有家庭,有一定私有财产,以户来计算。佃仆是由于种主田、住主屋、葬主山而以契约或宗规家法的形式确定与主人的关系,并归属于整个宗族的家奴,社会地位介于奴仆与佃户之间,这种以大量佃仆存在为基础的佃仆制,产生于东晋、南朝、隋、唐的部曲、佃客制的基础之上。它在徽州特别盛行,可以归结为徽州乡绅势力特别强、奴隶制残余一直遗存等原因。但是,到清朝中后期,由于佃仆的绝对数量逐渐减少,谣役地租开始向货币地租转变,还有佃仆、奴仆起义频繁发生等原因,佃仆制日渐衰落,最终走向消亡。

非勤俭不能治生

徽商持家、经营方式。语见《丰南志·从父敬仲公行状卜"非诗书不能显亲,非勤俭不能治生。"意思是只有通过读书做官,才能光宗耀祖;只有勤俭,才能发家。徽州第一代商人,大多一贫如洗,勤俭发家显得尤为重要。婺源人李祖记,早年业儒,因生活贫困,弃儒就商,从事贩木。凡竹头木屑均舍不得丢弃,收集起来,各当其用,逐渐发家致富。既富,勤俭不减贫困时,每天粗茶淡饭,一件布衣穿了十多年,一双云履只在见客时穿。居室极陋隘,也不新建,资金全部投入营运。富商大贾,也以勤俭自律。歙县大盐商鲍志道,拥资巨万,不事奢侈,家中不专备车马,不演戏,不豪宴请客。

贾而好儒

徽商特色之一。明代有人把徽商分为"儒贾"和"贾儒"两种。儒贾以经商为名而行儒教之事,贾儒以崇儒为名而行经商之事。两者都是具有相当文化程度的商人,或具有经商才干经验的文化人,是贾与儒的结合,是文与商的交融。"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太函集》卷52)。徽商贾而好儒,受到较深的儒学教育,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识,使他们在经商中,善于运用心计,精干筹算,审时度势,决定取予。明代欲人黄镰,少时从儒就学,立下经世之志,后来弃儒经商,在闽、越。齐、鲁间进行商业活动。由于善于洞察"盈虚之数",故精干"进退存亡之道",获利甚多。清代款人叶天赐,生性聪颖,工诗词,擅书法,因家贫行贾,"料事十不失一",一跃而为扬州富商。

归德孟尝

徽商对待债务的一种态度。语见敦县《潭渡黄氏族谱·故国子生黄彦修墓志铭卜"赢则不贷,贷则不赢,重以岁凶,索之何益?冯援侠客,犹能归德孟尝,公等休矣,吾不逞椎牛。"徽商经常免除一些债户无法偿还的债务,明代婺源商人汪拱干一次焚券达数千张。黄彦修的话表达了徽商对免除债户债务的见解。

红顶商人

对清末著名徽商胡塘(字雪岩)的别称。胡光埔因捐输及佐辅陕甘总督左宗棠有功,清廷赏封布政使衔,从二品文官顶戴用珊瑚,赏穿黄马褂。人称"红顶商人"。当代台湾著名作家高阳发表有《红顶商人》长篇历史小说,描写胡光墉一生的兴衰史,使胡光埔"红顶商人"的雅号家喻户晓。参见[胡光墉],也有将"红顶商人"泛称所有亦贾亦儒,带红顶带的徽商大贾。

徽商会馆

徽州会馆、新安会馆、新安公所及徽属某县会馆的总称,是旅居异地的徽州商人结成团体,集会居住的馆舍。主要是联络乡谊,为本帮商人提供方便,代表商人与官府交涉商业事务,为徽人举办公益事业,有的会馆还延师教习同乡子弟。同时代为传递乡人信函和官府文告,会馆经费由会馆所在地徽商提供。

最早的徽商会馆为北京钦县会馆,建于1560年,由旅京款人杨忠、鲍恩首倡,位于正阳门之西。初为三进九室建筑,后历经扩建、重修,规模宏大。会馆的建立,标志着徽商集团的形成,为徽商开辟了立足、发展之地,湖北汉口新安会馆,为旅汉徽商提供行商便利,扩充路径,开辟码头,置买店房,形成"新安街",石镌"新安街"额。苏州吴江县盛泽镇徽宁会馆(同相邻的宁国府属邑合办)有房产、田产、义家和供装卸货物用的驳岸,仅会馆建筑就造了20多年,规模宏大。明清徽商鼎盛时期,徽商会馆遍布全国,大至苏州、杭州、澳门、广州等大都市,小至淄院、姜湖、黄康等小镇,均有会馆设置。仅南京一地就有徽商会馆数处:马府街有新安会馆,太平街栏杆桥、上新河各有徽州会馆,钞库街有新歙会馆等。

徽商木业公所

徽商行业组织名。又称徽国文公祠。位于杭州候潮门外。清乾隆年间由婺源木商江扬言创建,其子江来喜又在钱塘江边上自闸口下至秋涛宫,购置3690余亩沙地,用来置放木材。新安江是徽木外运的主要信道,明清时期四季可运输,80%以上的徽木由新安江而下,抵达杭州,使杭州成为徽木的主要集散地。这3690余亩沙地,便是徽商用来停泊木排,堆运木材的栈场。

徽商史话

书名。朱世良、张犁、余百川主编。黄山书社1992年5月出版。此书分上下两篇,上篇为古代徽商,下篇介绍当代徽商。古代徽商分"徽商短论·商史漫话"、"徽商百业·经营谋略"、"徽商人物·轶闻逸事"、"徽商会馆·商俗及其它"四个部分,当代徽商刊载了黄山市九家有代表性企业的专稿,以反映当代企业重振徽商雄风的情况。古代徽商的文稿,大都选自《徽州报》、《黄山日报》、《富园》杂等报刊己发表过的文章。

徽商研究论文集

文集名。《江淮论坛》编辑部编,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10月出版。文集收录中外学者发表的有关徽州商人研究的论文24篇,其中日本学者藤井宏教授《新安商人的研究》一文,曾由傅衣凌、黄焕宗合译成中文,连载于《安徽历史学报》、《安徽史学通讯》上。此次收录的为傅衣凌最新重译稿,并由藤井宏亲自写了序言。在译稿的后面,还附录日本学者寺田隆信《湖广熟,天下足》一文。秦佩市《明清徽商研究》一文,未曾发表过,文集亦作了收录。还有数篇有关明清时期盐商的文章,所论大都是徽籍盐商,文集亦予收录。文集后附有"徽商研究资料索引",供徽商研究者检索、参考。

徽州茶商

指经营茶业的徽州商人。茶业为徽商经营的四大行业之一。徽州植茶始于南朝,唐代已成为全国著名的产茶区。862年,歙州司马张途在《祁门县新修阎门溪记》一文中记载,当时祁门县山上遍植茶叶,百分之七八十的人靠业茶为生,每年二三月新茶上市,茶商云集。宋代徽商朱元经营茶业,遇蔡京改茶法,说其私贩茶叶有罪,因而下狱。元代敏人毕仁16岁便在庐州开设茶叶店,充当坐贾。其父毕天祥则每年运茶数百引,充当行商。坐贾与行商结合,获得商额利润,知名于时,明清是徽州茶商的鼎盛时期,清乾隆年间,徽商在北京设有茶行七家,茶庄百家以上,在津、沪开茶庄也不下百家。徽商经营茶叶,有茶号、茶行、茶庄、茶栈等多种类型,"茶号"犹如现在的茶叶精制厂,从农民手中收购毛茶,进行精制后运销,"茶行"类似牙行,代茶号进行买卖,从中收取佣金,"茶庄"为茶叶零售商店,以经营内销茶为主,后期亦少量出售外销茶。"茶栈"一般设在外销口岸,如上海、广州等地,主要是向茶号贷放茶银,介绍茶号出卖茶叶,从中收取手续费。徽州茶商以婺源人和绩溪人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