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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报名登记方式及报名材料要求

作者:市教育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19 11:45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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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1.屯溪公办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于2017年7月11-12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初中办理登记手续。属于挂户及提供祖辈房产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于2017年7月13-14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登记手续。
  市教育局对登记名单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区所在初中学校统一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申请学校和学区学校不一致的,由学区学校和申请学校与家长核对入学条件,由符合条件的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对不符合到屯溪地区入学的,由申请学校出具书面告知书。
  2.非屯溪小学毕业生及市直民办小学毕业生申请读公办初中的,于7月24-28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登记手续。其中,非屯溪小学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毕业小学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签章同意到屯溪就读的学籍证明。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根据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由接收学校以电话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出具《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报名材料要求
  预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顺序进行装订(用A4纸),做到所交证件真实齐全。持《购房合同》的,预报名时还需提供银行按揭手续及首付款发票。如对申请就读者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有怀疑,学校和教育局可要求申请者补充证明材料并上门核实。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市教育局将另行安排: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③已报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④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或在几所学校重复报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