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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直小学一年级入学市直公办小学就读学区认定原则

作者:市教育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8-28 12:08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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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为学区内固定生源,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小学。

2.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房产所有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小学,若学区内小学学位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3.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外亲属的,属于挂户,不得以户籍地址申请学区内小学;如以祖辈房产入学,须同时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屯溪无住房的相应证明材料。以上两类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在中心城区或高新区稳定居住、稳定工作的证明,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或高新区居住情况、工作年限及社保缴纳年限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小学。属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回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就读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