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011-00191 信息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11-16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发布日期: 2020-11-17
生效日期: 2020-11-1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秘〔2020〕67号 词: 市政府公报2020年第11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博信用网,申博sunbet官网印发黄山市推进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0-11-17 14:57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推进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16日        


黄山市推进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

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积极适应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新趋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树立创新绿色安全发展导向,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环保安全监管,切实增强黄山市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实现亩均税收提升、科技含量提升、污染排放减少、安全风险可控的“两提升、一减少、一可控”目标。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黄山市循环经济园区为平台,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建立具有较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的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体系,实现产业结构向高端化、精细化发展,主要产品向高性能化、专业化、绿色化转变。

(二)具体目标。

——做强产业规模。到2022年,全市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亩均税收15万元以上。

——做优企业效益。到2022年,重点培育骨干企业10家以上,其中产值超10亿元3家以上,超5亿元7家以上;上市挂牌企业15家以上。

——提升创新能力。到2022年,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2家,院士工作站2个以上,博士工作站5个以上,发明专利100件以上,建成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5家以上。

——提升产业集聚。大力发展环保型涂料(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环保型油墨、功能型复合材料和特种助剂等产业,重点发展功能型合成树脂、电子化学品用固化剂、高附加值复合材料成型加工方向,产品不断向高端涂层材料、电子化学品、绿色包装材料等领域拓展。

三、产业布局

徽州区循环经济园:重点发展环氧树脂、聚酯树脂、TGIC、偏酐、环氧活性稀释剂等产品。

歙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以合成树脂产品为龙头,同步发展特种有机硅材料、荧光材料、生物香料等产品。

四、重点任务

(一)培育优势企业。重点扶持新远化工、恒泰化工、华惠科技、善孚新材料、神剑新材料等骨干企业,通过引入市场资本,推动新材料产业资源整合,实现企业间优势互补、强强联手。突出引进产业龙头企业和战略投资者,促使上下游产品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产品互联、功能互补的高集聚产业链,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产业关联度高、核心竞争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徽州区、歙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以下均需徽州区和歙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强化项目支撑。自2020年起,力争每年实施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0个以上,大力推动新材料企业技改升级,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拓宽新材料企业终端产品与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确立优势地位。建设徽州区先进结构材料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提升亩均效益。深入推进新材料(精细化工)企业分类分档管理,到2022年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实现亩均税收平均达到15万元以上。对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金融、税收、项目审批及申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对亩均税收达不到《黄山市中心城区工业项目投资、税收强度指导标准》A类标准的企业,原则上纳入整合、淘汰关停范围,由当地政府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实行差别化的用电、用水、用气、用能、土地使用税、用地保障、排污、上市培育、企业融资、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等政策,激励企业提质增效,倒逼低效企业加快转型。(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四)突出创新驱动。引导新材料(精细化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申报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点研发项目;鼓励企业扩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进行联合攻关,引进行业高端人才,争取在技术路线、工艺流程、绿色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从根本上破解产业转型的瓶颈制约。由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在徽州区循环园区内建立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互联网平台,通过与高校合作,着力打造产学研互联互通合作平台。依托新远化工、华惠科技等重点企业建立表面涂层产业集群,建设新材料(精细化工)公共实验室和化工产品检测中心,构建产业链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技术资源共用、共享,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着力打通电子芯片与精细化工产业上下游通道。鼓励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推进智能化改造,力争2022年底前,建成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5户以上,每年3户以上企业实施机器换人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实施绿色制造。以绿色制造为引领,大力推进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化品牌。2022年底前,创建绿色工厂5户以上,重点培育木塑、铅酸蓄电池等一批绿色设计产品,指导歙县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引导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上实施清洁化原料替代,在工艺过程中减少污染物排放,编制完成《黄山市重点行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导向计划》,指导企业分年度实施,力争3年内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10个以上,充分发挥市级新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材料行业发展引导和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六)减少污染排放。徽州区、歙县要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定减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并指导企业对标整改落实;持续推进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持续推进化工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核发一家、规范一家,依法查处超标准、超总量不按证排污的企业。对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督促整改;对环保隐患多风险大且整改无望以及未按行业和时限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依法予以淘汰退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做好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多种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2020年底前完成园区双电源供电建设,确保供电满足园区各企业和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和应急用电需求,电源可靠。徽州区、歙县要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短期难以整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挂牌督办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淘汰退出,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推进化工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徽州区、歙县政府要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方案制定,并督促有序实施。(责任单位:徽州区、歙县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二)夯实发展平台。完善园区统一供热、统一治污以及道路、交通、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产业转型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门要支持新材料(精细化工)企业开展并购、重组、上市、技改、创新等转型升级工作,在用地指标、环境容量、担保资金、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四)树立正确导向。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促进新材料(精细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行业安全、环保政策,着力营造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百姓满意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建设人才队伍。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政策,引导和鼓励黄山学院等地方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技术工人,加快推进涂层材料相关专业工程师班、技师班的开办教学。通过多种途径培养提升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以政府特邀专家、顾问等形式,面向国内外引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带动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六)优化服务体系。强化政务服务职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配合政府做好产业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宣传贯彻,对产业开展综合评价,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