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召开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及惠民利企政策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
发布单位: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黄山日报社18楼)
发布主题: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及惠民利企政策
发 布 人:市公积金中心主任 郑立和
主 持 人: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赵俊燕
参加媒体:驻黄新闻单位、市直有关新闻媒体
发布实录: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现就我市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非公“四上企业”和留黄“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补贴兑现情况及贷款有关政策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夯实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基础,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
清理对象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封存账户;
2.离退休职工封存账户;
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封存账户;
4.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改制,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封存账户;
5.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完整的封存账户。
办理方式
第一种:职工个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封存账户,均可到我市任一业务大厅办理销户或转移,不同情况还有线上办理渠道之后一并介绍。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账户封存期间,其本人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转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封存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黄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销户。
2.离退休职工,可通过“黄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代办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死亡职工社保卡、身份证及死亡证明,此项只能到业务大厅办理。
第二种: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完整的封存账户
由缴存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一资料至缴存地业务大厅申请个人账户信息变更:1.缴存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2.原缴存单位破产、改制、倒闭、注销的,可提供原缴存单位工作证、工资凭证、退休证、住房公积金存折、社保证明、失业下岗证、原缴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待个人身份信息完善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销户提取。
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
二、非公“四上企业”和留黄“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补贴兑现情况
我市今年在省内率先推出非公“四上企业”补贴和“毕业生”补贴政策,今年8月,采用“免申即享”方式成功发放第一批住房公积金补贴共计85560元。其中,4家非公“四上企业”享受缴存补贴50760元;144名留黄“毕业生”享受到缴存补贴28800元;4名留黄“毕业生”享受到贷款补贴6000元。
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企业和留黄“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同时也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招才引智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3项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政策
7月17日,我市发布三项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政策:一是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调整为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额调整为70万元。单、双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额度各提高10万元。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基数至20万元。即,可贷额计算公式=借款人抵押基数20万元+共同借款人抵押基数20万元+(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余额)×8,但不得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额度。三是住房公积金单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的,可贷额给予保底,即职工缴存余额不足1.5万元的,按照1.5万元计算,可贷额保底32万元。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截至目前共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22笔(其中近1/4按最高贷款额度办理;近1/5享受到可贷额保底32万元),比政策发布之前受理笔数明显增加。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在保障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作用。
以上是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及新政策情况的介绍,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