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召开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市民政局发布】
发布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人员:汪媛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0日下午15:00
发布地点:黄山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主题:黄山市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
尊敬的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安排,下面我主要发布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
一、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日起,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均由每人每月86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4元。截至4月底,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1766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24172人,累计发放补贴1557.9万元。
二、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黄山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 (含四级),且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黄山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三、工作流程
(一)主动申请
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申请两项补贴,要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 《审核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困难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二)逐级审核
1.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个人身份信息、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县级残联审核。
2.审核。区县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 《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3.审定。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并通过与残联、低保等信息系统数据核对。对审定合格的材料,在 《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逐级退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主动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县级民政部门在政务公开网站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无关的信息,主要公示申请人姓名、享受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公示期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核实后,按规定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补贴资金。
(四)补贴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按月发放,应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的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五)全程网办
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 http://gjzwfw.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 http://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 (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 APP搜索“民政通”访问)、 “皖事通”APP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
(六)跨省通办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四、下一步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重点
我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管理机制,创新推进定期协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落实政策衔接规定,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有力保证精准实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