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008-00093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企业,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8-12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13
生效日期: 2020-08-1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秘〔2020〕4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博信用网,申博sunbet官网印发黄山市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08:1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812        


黄山市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申博信用网,申博sunbet官网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尊重自然、统筹兼顾,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统筹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聚焦农业农村,突出重点地区,扎实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重建美好新家园。

二、总体目标

近期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10月底前,全面完成倒塌房屋重建,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11月底前基本完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各项任务,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主要产业全面恢复,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保障基本民生。

1妥善安置受灾群众。采取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方式,及时妥善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加强衣物、被褥、帐篷、折叠床、药品、方便食品等应急生活物资调度和储备,及时发放抗灾救灾款物,并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方式,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治疗、有卫生防疫。加快学校受灾情况排查工作,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缮和设备添置,确保秋季如期开学。(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

2.恢复重建受损房屋。加强灾区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排查改造,今年9月底前完成损坏房屋修缮加固,10月底前完成倒塌房屋重建工作。对因灾受损鉴定为CD级危房的,全部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住房修缮、重建完成前要采取过渡性安置措施,确保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有房居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

(二)全面恢复农业生产。

3抢抓农时迅速恢复农业生产。抓紧完成积水农田排水、转出农田积压砂石、客土再造恢复土壤耕作层,修复水毁农田和农业设施,及时组织复垦。指导灾区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对成熟鲜食玉米,成熟一苞收获一苞,菜用大豆成熟一茬收一茬,及时应市,丰富市场,减少损失。对少数绝收田块,因地制宜,指导农户根据气候条件,及时抢种、补种或者改种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或生育期适宜的其它作物,确保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做好抢种速生叶菜类品种工作,努力实现种足种满。做好蔬菜(在地蔬菜及幼苗)抗旱保墒工作,加大育苗量,保障秋冬茬菜生产。加强农资调度,做好抢种、补种、改种工作,努力实现种足种满。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田间管理,及时追肥,补足地力,促进苗情转化提质。加快修复倒塌损毁设施大棚及规模养殖场(小区)损毁畜禽圈舍。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农民生产自救能力。加快修复养殖设施设备,及时补栏增养,稳定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应。严防畜禽疫病传播和流行,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时处置突发疫情。做好灾后养殖设施加固修复及水产苗种的补放,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灾后鱼病预防等指导,开展养殖池塘、水体消毒,水质调解,尽快恢复生产。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加大农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努力降低农业损失。结合灾后重建,积极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水毁工程修复、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确保完成全年农业生产目标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等)

(三)加快恢复生产秩序。

4帮助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帮助企业加快损毁厂房的维护和重建,做好设备检修和调试;加强煤电油气等调度,确保受灾企业在恢复生产中的供应需求。企业受灾程度较轻的,尽快恢复生产;受灾程度较重的,两个月内恢复生产;受灾特别严重的,年底前恢复生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企业财产保险作用,简化理赔程序和手续,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大本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向灾区工业企业倾斜。积极帮助受灾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

(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5.全面修复建设道路交通设施。按照先抢通,后修复方式,加快推进灾毁公路抢通修复,有效完善抗灾防毁设施,提升重点路段防灾抗灾能力。按照先主干后支线,先重点后一般原则,有序完成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修复工程,全面完成路面和桥梁重建工程,确保灾区交通尽快恢复正常。国省干线即时抢通,县乡公路8月底前完成抢通任务,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基本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一般灾毁项目的修复,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水平恢复到灾前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

6.全力推进水利工程修复建设。抓紧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修复,确保全市饮水安全保障恢复到灾前水平。加紧修复损毁水利设施设备,能立即抢修恢复的,及时组织抢修恢复;需要提升改造的,及时制定计划,实施重建改造提升,确保明年汛前完成水毁护岸、堰坝、灌溉设施、小型水电站等的修复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

7.加快供电供水通信设施修复。加紧修复受灾供水、排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损毁设施。按照优先利旧、快速恢复的原则,做好渍水电力设备抢修和安全隐患排查,优先保障民生和防汛设施供电。进一步优化电网规划设计,提升电网建设改造标准,确保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优化全市基础通信网络布局,确保灾后20日内完成受灾地方通信设施的加固、替代和重建工作,保障灾区正常通信。及时抢修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确保灾后15日内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责任单位:黄山供电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五)加快谋划一批重点项目。

8.谋划实施一批建设项目。针对这次洪涝灾害暴露出的短板,抢抓国家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政策机遇,结合十四五规划,突出抓好水利补短板建设,重点围绕新建水库、水库移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城市防控体系建设、城市内涝治理、低洼易涝区排涝、地质灾害防御和治理、气象水文预报预测预警、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工程,谋划实施建设项目,尽快补上短板弱项。以缓解灾害影响、提高防灾能力等为重要目标,谋划建设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积极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动建设一批信息化、智能化、公共型的应急救灾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等)

、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归口制定查灾核灾工作流程,规范核查事项。区县组织人员进行核查评估,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按程序上报,市对区县核查结果进行复核。核查工作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不落一项、全覆盖,分门别类精准建立灾后恢复重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区、县人民政府)

(二)制定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规划引领,科学制定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结合实际确定各领域恢复重建工作的标准和时序,防止低标准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着眼长远,分步实施,加快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社会民生项目。(责任单位: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区、县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重建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做好技术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验收,对照工作时限,做到重建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责任单位: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区、县人民政府)

(四)总结验收。市减灾委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指导各地补差补缺,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重建目标如期实现。(责任单位: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区、县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充分发挥灾后恢复重建牵头作用,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设立由市应急局牵头的生活救济组、查灾核灾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的卫生防治组,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的生产自救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恢复重建组,市审计局牵头的监督检查组,市委宣传部牵头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统筹解决灾后重建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区、县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抗灾救灾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委宣传部等,区、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和省、市级救灾专项资金,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文教卫、国土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灾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资金保障工作。完善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省级补助政策,健全保费分担机制。落实国家巨灾保险有关制度。拓宽市场化重建资金筹集渠道并规范管理,引导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参与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对各级各类救灾及恢复重建资金,要即到即转、即拨即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民政局、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等,区、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金融支持。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鼓励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受灾农户和企业渡过难关。对贷款贴息、担保贴费、信贷支持、贷款增信的具体支持措施按照《支持企业灾后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开展灾害救助的原则措施》黄政办﹝202015执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黄山中心支行、市财政局、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市应急局等,区、县人民政府)

(四)狠抓督办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切实加快工作进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强恢复重建项目用地保障,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和审计资金使用情况,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加强对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灾后工作督查,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加强对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