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003-00019 信息分类: 政策吹风会及其他发布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3-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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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我市出台助力文旅企业渡过难关系列政策——市文旅局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03 09:00 信息来源:黄山交通旅游广播,市文旅局 阅读次数:


今天(3月2日)上午,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负责人张彬、对外交流合作科科长赵晓晶、人事教育科负责人刘国进作客黄山交广融媒体直播室,就疫情期间我市文旅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做深入解读。


共渡难关、并肩前行。疫情期间,我市出台了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应对新冠疫情。

市直各牵头单位落实《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财政支持实施细则
(一)主体范围。主要包括景区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航空、民宿、演艺、文创企业。
(二)资金筹集。根据2020年预算安排及相关文件精神,市财政共整合各类资金1.12亿元,专项用于旅游市场提振、航空补助和文旅产业发展。其中:整合市旅游营销专项资金2000万元;筹集市民航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市财政2020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黄山旅游股份公司安排5000万元);预算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20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旅游包机奖励700万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
(三)办理流程。
1、按照《黄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要求,汇总相关资金的申报材料,加快预算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申请拨付进度。
2、根据实施细则明确企业申报所需申报材料,自项目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加快奖补资金兑现,3月底前兑现已提交审核项目的所有奖补资金。
此外,《金融扶持实施细则》、税收减免、公积金缓缴等政策细则陆续。出台
助力旅游企业渡过难关,2月27日我市提前完成旅行社质保金暂退工作。

2月27日,我市共156家旅行社提前七天完成了质保金暂退工作,暂退金额2990万元。
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1月24日以来,全市旅行社劝退所有游客并暂停各项业务开展。其中取消团队游客总人数45000余人,涉及金额4195万余元,加上主动接受消费者办理机票、酒店、旅游订单的退款,各旅行社现金流压力剧增。详情点击

市文旅局携手人社局再放大招 为文旅企业“送温暖”
稳岗支持:
(一)培训主体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文旅企业(个体工商户外),依托企业内部职工培训或委托有关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转岗转业培训。
(二)培训对象
劳动合同期限内需转岗的在职职工。
(三)培训形式
文旅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转业培训可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中小微企业用工量小且分散、组织实施确有困难的,也可经所在文旅体、人社主管部门同意,委托有关行业组织、龙头企业或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承训单位”)组织实施。受委托的承训单位原则上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委托培训的应当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四)补贴标准
企业转岗转业培训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联合委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的,可按照培训合格人数每人1200元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承训单位。

(五)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网上申报。企业或承训单位通过口头、电话等便捷方式向所在人社部门申请“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61.190.31.164/ahzypx)登陆账号,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所在人社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基本信息(本程序适用于首次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和承训单位)。
3、开班申请。企业或承训单位登陆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班申请模块,选择“培训类别”——“企业转岗转业培训”,并提交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基本信息,向所在人社部门提交开班申请。
4、组织实施。企业按照开班申请明确的事项组织实施,并接受所在人社部门动态监管。
5、结业考核。培训完成后,在所在人社部门派员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指导监督下开展结业考核。
6、补贴申请。转岗转业培训结束后(疫情结束后),企业或承训单位汇应向所在人社部门提供下列材料:①培训计划、②培训人员基本信息、③《企业转岗转业培训补贴申请表》、④《企业转岗转业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⑤职工劳动合同或协会复印件、⑥委托培训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
7、证明材料。线上培训注册信息和累计课时、考核合格截图证明、线下培训签到、培训日志由企业或参训单位归档备查。


为鼓励全市文旅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努力恢复市场,对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官方通告为准),市内各文旅企业开展各类市场营销活动,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市场营销奖对市内各文旅企业开展的市场营销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前置申报(市直企业直接申报),事后经市内统一评估后给予奖补,补贴金额不高于营销活动费用(差旅等费用除外)的50%。
(二)高铁大型团队奖
对同一个城市(合肥、上饶、杭州高铁区间内城市除外)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游客(2个半价计1人)乘坐高铁来黄山市旅游,并游览黄山风景区,且在黄山市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内旅行社给予3万元奖励。
(三)会奖旅游
外市企业或单位(在黄山市行政区划以外的企业或单位)在我市举办会议,会议期间在办会酒店消费金额达30万元(含)及以上,给予组织、承接的市内企业给予奖励。
 
会议消费金额
奖励标准
30万元(含)-50万元(不含)
3万元
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
6万元
100万元(含)及以上
10万元

(四)境外展台

对积极主动参加境外旅展的市内旅游企业,给予展台费80%的补贴(展台费以招展书为准)。
相关细则未明确政策执行时限的,暂定执行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遵照从优执行。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意见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相关政策解释。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