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96/202011-00036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和脱贫攻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0-11-12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环罚字〔2020〕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生态环境】申博信用网,申博sunbet官网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字〔2020〕5号)的说明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1-18 11:25 信息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环罚字〔20205

 

黄山安得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4798149743R(1-1)            

法定代表人:裘驰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西路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0910日,我局会同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你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丝杆车间员工洗手产生的含油污洗手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水池附近的雨漏进入厂区雨水管网,汇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流入外环境。上述违法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0910日);

2.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份(2020910日和2020916日各一份);

3. 黄山安得机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 黄山安得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裘驰身份证复印件1份;

5. 黄山安得机械有限公司会计兼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蒋立四身份证复印件1份;

6. 黄山安琪尔环境检查有限公司检测报告2份(安环检(2020)第552号、安环检(2020)第553号)。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之规定。

我局于20201019日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黄环听告字〔20205号)告知你公司听证申请权和陈述申辩权。你公司逾期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00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帐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黄山市工商银行荷花池支行 

    名:黄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号:1310091329024909727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黄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