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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金融】【负责人解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甄历:强化VOCs污染治理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03 16:1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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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和安徽省大气办《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皖大气办〔2020〕7号)要求,切实减少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提升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市在6-9月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如下:

一、开展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

1.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手段

随着国家大量申博信用网,申博sunbet官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治理政策的出台,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开展治理工作,保证稳定达标排放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是强化治理攻坚能够规避政府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的风险;二是可以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低成本,获得成本领先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为企业赢得更好的长期经济效益。如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极大提升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效率,据企业自身统计数据,每年可节约成本1000万元以上,既减少了污染排放又降低了企业成本;三是可以享受政府对治理效率高,环境效益好的企业在环境执法、政府绿色采购、信贷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2.有效减少臭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在热和太阳光作用下发生的光化学反应会产生臭氧(O3)。臭氧在高空能够吸收大部分紫外线,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保护伞,但若是近地面的臭氧浓度增加,则会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如对眼、鼻、喉形成刺激,降低肺气泡扩散能力,严重时会导致人中枢神经发生障碍,感到头疼等。因此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有效降低近地面O3浓度,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同时挥发性有机物(VOCs)本身也是一种污染物,部分对眼、鼻、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可能导致眼睛、鼻子、喉咙发炎,严重时可引起气喘、神志不清、晕厥、呕吐及支气管炎等,长期暴露于高浓度 VOCs 下会增加得癌症的概率。如家庭装修和家具等释放的室内空气污染物甲醛、苯、甲苯等都属于 VOCs

3.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优良的关键举措

近年来,受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及周边大环境影响,我市臭氧浓度波动上升,特别是2019年,我市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40微克/立方米,全年出现11天的臭氧污染天气,导致优良天数比例由2018年的98.1%下降至95.9%,O3污染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夏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因素,因此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有效遏制O3浓度上升趋势,是顺利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各项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优良的关键举措。2020年1-8月,我市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131微克/立方米,仅出现一天的臭氧轻度污染天气,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一天,优良天数比例99.5%,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我市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了一定成效,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主要工作措施及进展

(一)压实工作责任

制定印发了《黄山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黄大气办〔2020〕8号),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通过聚焦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营运柴油车等重点领域开展治理攻坚,坚持精准施策和科学管控相结合,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控制,实现 VOCs 排放量明显下降的目标,有效遏制夏秋季 O3污染。同时明确了全市和各区县6-9月优良天数达到111天预期目标要求,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主题培训

为全力推进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工作,增强各地、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7月14日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专题培训,邀请省大气办方案制定人员和复旦大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新材料与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教授为大家授课,培训对象包括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各园区和涉VOCs企业负责人等共计135人。通过培训提升各相关部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强化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三)强化摸排整治

以二污普数据为基础,结合大气污染源清单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梳理固定污染源管理清单,建立全市VOCs排放企业全面清单。同时将重点行业企业和群众投诉较多的VOCs排放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的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帮扶检查,指导企业制定废气治理提升整治方案,明确了今年11家VOCs重点企业整治任务,拟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或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等措施,提升企业废气治理“三率”,切实减少VOCs排放,提升企业环境效益,目前已完成治理4家,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督促化工企业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引导企业错开夏季臭氧高峰时段全厂停车检修,50家重点化工行业企业均完成检修和调整计划制定。

(四)加强监测监管

强化重点VOCs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省级重点管控企业VOCs排放专项监测,目前除一家因洪涝灾害未复产的企业外,剩余7家省级重点管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监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通过开展VOCs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快推进在线监控设施联网进度,确保在11月底前与生态环境部门完成联网。同时,新购置了PID、风速仪等执法监测设备,进一步强化了VOCs执法快速监测能力。徽州区循环经济园VOCs无组织排放智能化监管网络建成并投入使用,可对各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五)加强分析研究

开展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初步摸清了十大行业九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时空分布特征,为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臭氧前提物来源分析,开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下基础。

(六)强化移动源控制

一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认真组织实施《黄山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对车辆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检测流程、设备标定情况、档案记录内容和报告单填写情况进行核实,多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检验机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尾气排放检验检测相关规定,按时完成标准方法的升级变更工作。2020年1月启动实施路面行驶柴油车遥感监测执法,加强对城区内行驶的柴油货车的管控力度。二是推进油品升级。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加强部门信息互通联系,对成品油经营资质企业年检中发现存在安全、环保、计量等方面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倒逼成品油经营资质企业不敢违规“进私油、卖黑油”,严格要求加油站建立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凭证、票据,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能查明、违法受追究的监管体系。三是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完成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全面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工作,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管理。四是打造绿色智慧交通体系。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支持市公交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今年上半年新增投入运营新能源车辆8辆,全部为新能源纯电动车辆,新增更新公交车为新能源车达100%。目前全市共有城市公交车517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363辆,占比70.2%。加快国三标准及以下老旧车淘汰,2020年1-7月共淘汰1988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打算

根据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调度和督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帮扶力度,以降低VOCs排放为着力点,狠抓关键节点,推动《黄山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尽最大努力把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我市夏季(6-9月)优良天数达到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目标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长期以来,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在此再次向你们的辛勤工作和付出表示由衷感谢,同时也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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