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博信用网,申博sunbet官网

首页 > 政务公开 >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申博信用网,申博sunbet官网印发《黄山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 17:0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黄山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六城联创”工作,提高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示范先行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准确把握、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重点,多措并举,构建长三角地区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区,加快建成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

二、工作目标

在我市已有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基础上,持续发力、加快推进,2019年底达到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准,并申请省生态环境厅考核验收;2020年底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准,申请生态环境部考核验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2019年):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各项任务,确保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全部达标,申请省生态环境厅考核验收。

第二阶段(2019年—2020年):巩固、扩大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全部达标,申请生态环境部考核验收。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国土空间安全格局

(一)优化国土空间安全格局

1.落实功能区划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面落实各分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根据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实施分区控制。实行差异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各功能区按照功能定位错位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实施空间规划,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实施目前已编制的空间规划,优先保护生态空间,强化生态保障空间的维护,严禁开发建设挤占生态空间,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督促各地各部门、各责任主体履行保护职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红线管控要求,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统筹衔接各项相关工作,尤其是生态保护红线、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等相关工作基础,综合制定适合黄山市管理需求的“三线一单”方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5.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持续提升城镇空间资源利用效率,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产业的空间布局,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和特色小镇,优化传统工业园区的空间和功能布局,促进新兴产业的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二)发展绿色产业支撑体系

(二)发展绿色产业支撑体系

6.打造生态经济产业空间布局

统筹生态经济产业发展、城乡布局优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将黄山建设成为以“一核双轴五区十园百点”为骨架的生态经济空间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7.科学谋划多业态产业体系

充分发挥新安江流域与杭州都市圈等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一衣带水”的“同流异域”区位合作优势,谋划并吸引外部环境污染小、产业附加值高的新兴业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

8.培育生态经济主导产业

大力培育生态旅游产业、徽文化产业、大健康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汽车电子产业、新材料产业、绿色软包装产业等生态经济主导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

9.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

大力开发和推广循环利用技术,合理规划园区企业结构和布局,鼓励企业通过资源共享、废弃物利用等途径发展循环工业。支持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建设安全稳定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开展,确保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按时完成。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削减工业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10.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严格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力度,推进重点用能企业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提升行动,积极开展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搭建供需网上平台,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加快产业升级,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大力发展节水型载体建设。提高城镇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促进再生水利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三)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三)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1. 环境质量改善

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总量管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排气污染;强化各类扬尘整治;控制各类露天焚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加强新安江、太平湖、阊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着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严控交通、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及工业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大未污染土壤保护力度;深化污染源头综合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加速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系统,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建设。积极配套完善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房、垃圾箱、垃圾收集转运车辆、道路清扫保洁车辆、数字化环卫管理系统、水域保洁管理站、水面垃圾打捞船等设施设备,以及“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管理系统和生活垃圾收集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垃圾收运网络体系,使垃圾收集体系覆盖全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药集中配送。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和生物农药,巩固提升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建设。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将秸秆收集与新能源开发、食用菌种植、有机肥生产等利用方式相结合,变废为宝。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严防反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12. 生态保护及治理修复

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推进林长制。加强天然林保护,加强重点公益林建设,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大力发展森林服务业,积极发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第三产业的优势,积极推动绿色林产品发展,促进林下经济、竹子、木本油料、花卉等产业升级,通过森林服务业发展,反向促进全市森林质量的提升和保护。(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加强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以中低产田地改造等农用地整理工程为依托,推进坡耕地整治,有效引导耕地集中连片,优化耕地多功能布局。按计划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减少耕地流失数量。加大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复垦力度,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土地复垦各项要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对现有河流进行治理,加强新安江、阊江、青弋江两侧防护林带建设,在水系源头建设水源涵养林,半径1000米之内划为水源保护区。继续加大太平湖、横江国家级湿地公园和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建设,重点恢复湿地的自然生态系统并促进湿地的生态系统发育,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推进河湖缓冲带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加快土地生态恢复与治理。我市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为综合治理区,重点范围主要包括对新安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重要湖库淤积影响较大的水土流失区域;威胁土地资源,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开展保护性治理的区域。主要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耕作措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有代表性的典型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物种集中分布区得到有效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13. 环境风险防范

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的严格监管。加强对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管,定期开展针对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医疗废物转移记录台帐的专项执法检查,到2020年,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覆盖到乡镇卫生院。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清单,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化学品清单,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

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调查评估。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要求。开展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调查,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建立全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管理体系。建立覆盖全市及重点行业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全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网络,在线监控、应急指挥平台、监测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建设和谐生态生活体系

(四)建设和谐生态生活体系

14. 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城市绿色空间,推进城市“双修”工作。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开展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如新安江生态河流廊道系统建设工程;黄山区天湖沼泽湿地恢复与修复工程;库塘富营养化综合治理工程等。(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据规定处理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置,水源保护区内道路穿越,水源保护区增设警示、宣传牌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黄山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祁门县污水处理厂搬迁重建。污水管网规划依照道路网规划沿路布置;为使污水干管的埋设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在重力难以接入污水总管处设置污水中途泵站。工业污水、医院污水等在接入污水管网前,须进行预处理,在达到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才可接入污水管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在徽州区洪坑村西侧毛亭,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近期主要服务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远期服务全市域。一期处理垃圾规模600/日(2018年年底投产);二期处理规模为300/日。规划近期在依托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新建建筑垃圾处置场一座,最终形成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5.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垃圾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垃圾全面长效治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乡镇政府驻地及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到2020,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以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大力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重点对不能纳入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的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进行改造,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厕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16. 建设绿色交通、推广绿色建筑

建设绿色交通。快速推进黄山市创建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工作。在公交设施方面,为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按规划实施新建公交枢纽站,加快推进升级改造公交站亭,新建电子智能站牌,购置新能源公交车,配建充电桩等策略。构筑以人为本的慢行交通系统,加快城市游憩集会广场和滨水地带林荫步道系统的建设:在城市中心建设大型城市广场;建设沿新安江、丰乐河、霞塘河、率水、横水等滨水步行景观带;在城市主干道与主干道交叉口和住宅小区周边增设游憩集会广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推广绿色建筑。进一步强化新建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及产品质量标准。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标识评价工作,完善从设计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监管体系。巩固“禁实”成果,提高新型墙材的应用率。组织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报和推广应用。推进省级绿色生态综合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确保2020年前达到验收要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7.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政府绿色采购。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政府采购执行节能目录清单进行采购,优先选择具有节能、环保特性的产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推广使用节能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提倡节能、节水器具使用。在节能普及方面,加强对居民开展节能普及知识宣传工作,提倡淘汰更换非节能器具。对政府机关、大型商场、办公写字楼等采用高效制冷(热)、送水和送风技术,并对其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在节水普及方面,对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节水型器具推广工作,同时定期抽查用水器具使用情况。利用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推广节水型器具,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器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提倡包括节水、节电、使用再生纸、垃圾分类及保护生态环境等系列生态环保行为。广泛宣传适度消费、生态人居、休闲文化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普知识,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适度消费、生活、居住等不同层面,从一点一滴的生活细节培育绿色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五)培育生态文化服务体系

(五)培育生态文化服务体系

18.大力弘扬黄山特色文化

依托徽州古建筑保护工程,打造徽州民宿、徽州传统手工作坊等文化旅游业态,推进建设一批乡村艺术会所、田园文化农家乐、徽州民宿客栈、精品徽州古道,开拓一批休闲与文化、古朴与时尚相结合的现代文化体验型文化旅游融合新模式。推进徽州四雕、文房四宝、徽州漆器、徽派盆景等规模化生产,促进非遗项目、民俗节庆向产业化发展。弘扬徽州饮食文化的特色,开发特色徽菜和传统食品,打响徽菜品牌。结合现代文化艺术,创新徽剧等地方戏曲,丰富文化娱乐市场。传承弘扬新安画派艺术,主动对接旅游市场,举办各类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书画艺术展览,推进建设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深入开展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全面提升古祠堂、古道、古桥、古塔等古建筑修缮保护利用水平。实施核心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市场化保护利用新途径,稳妥推动古民居产权流转工作。创新徽州古建筑业态打造形式,推进整体形态古村落和单体形态古建筑保护利用,因地制宜改建一批徽州民宿、村史馆、姓氏博物馆、好人馆。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挖掘和利用,争取保护实验区通过国家文化部验收。(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扩大生态细胞工程建设

生态政府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绿色社区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积极调动环保专业机构、专家、环保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宣教基地、社区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平台建立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各类人群的“绿色课堂”、“绿色讲座”,发放生态消费指南,全面普及环保知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

绿色校园建设。在学校开展环境教育,规范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每学年环境教学课时不低于4课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绿色家庭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家庭宣传;对照绿色家庭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各级“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将生态家庭建设纳入规范化的轨道。(责任单位:市妇联、市生态环境局)

20.完善生态文明宣教体系

强化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打造企业特色生态文化。严格推行政府机关绿色办公,发挥节约型政府示范作用。全面推广“生态美超市”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美丽庭院”、“文明户”等评比活动,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拓宽和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引导环保非政府组织健康发展,定期调查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建立生态制度保障体系

(六)建立生态制度保障体系

21.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增强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健全生态文明体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企业生态责任机制以及完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和责任制度,初步建成以黄山市政府为主导,企业和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黄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2.加快黄山市重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市场化、多元化,推动生态补偿机制从单一的水要素向生态全要素转变,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深化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探索“两山”转化的示范性道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全方位融入长三角特别是杭州都市圈,按照产业互补、生态共建、发展共享的原则,推进环境共治、规划共绘、交通共联、产业共兴、民生共享。

深入落实《申博信用网,申博sunbet官网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的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黄山市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年度工作要点》,加快实现与杭州都市圈高质量一体化协同发展。继续举办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建立生态资源产权管理制度。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登记,对山水林田湖草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在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基础上,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建立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制度,确保我市优良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创建指挥部统一指导和统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有关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配工作力量,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工作部署,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建立推进机制。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完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当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财政补贴、运营补贴、投资补贴、融资费用补贴等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鼓励公益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态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不断提高全市广大干群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共抓绿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区的良好舆论氛围。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形成厉行节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

(五)强化技术支撑。在生态保护、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寻求技术支撑。聘请专家学者担任技术顾问,为我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提供服务。(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附件2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重点项目库52个项目(定稿).docx【35.44 KB】

附件:
附件1黄山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定稿).docx【47.1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