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安徽省广播电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文号: (皖财教〔2019〕925号) 发布机构: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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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11-17

依据《安徽省广播影视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支持荣获中国电影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和夏衍剧本奖,电视剧飞天奖、金鹰奖等国家级重大奖项的影视作品的奖励; (二)支持获得其他国家级广播影视评奖获奖作品的奖励;(三)支持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重点题材的广播影视剧本的创作生产;(四)支持具有徽风皖韵特色的广播影视精品的创作生产;(五)支持农村题材影视的创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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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广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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