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全年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前列 水污染防治交出满意答卷

作者:王雪侠 发布时间:2021-01-18 09:0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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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山市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投入,推深做实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水质持续改善,全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新安江街口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连续9年达到生态补偿考核要求。根据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名,2020年度黄山市城市水质指数在全国337个城市中排名第28位,长三角区域第1名,为排名制度实施以来全年排名首次上榜,为“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一是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完成北岸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摘牌验收和环保督察验收销号,开展工业园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2个循环经济园区和7个省级工业园区所有入园企业特征污染因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企业540家,发现1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城镇水污染治理。2020年,修复改造污水管网61.1公里,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69.4公里,新建污水管网51.48公里,完成黄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年度任务。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销号。

三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总投资3.5亿元的全域农村污水PPP项目全面建成投入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0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77个村全部建成。

四是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修订《黄山市船舶污染物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和《黄山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投资280万元完成黄山市船舶污水上岸设备提升工程二期建设,并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排污行为查处情况。

五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20年新划定(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级1个、乡镇级7个,全面完成“千吨万人”保护区划定或调整工作。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状况评估。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全面完成自查发现的13个问题整治。

六是加强污染减排。2020年实施减排项目9个,其中重点减排工程2个、其他减排工程7个,“十三五”以来累计减排比例COD约为7.72%、氨氮约为8.15%,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

七是加强水质监测预警。投资近5100万元在新安江流域新建成3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数据管理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市生态环境局紧急制订了《黄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组织监测人员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地表水、饮用水源等监测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加密监测。

八是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2020年度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8527万元,实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2个,总投资21.3亿元。

九是加强联防联控。强化新安江流域联保共治,与杭州市签署环保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保规划》编制。做好街口出境断面联合监测工作,加强监测交流,拓展交流协作范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共同在歙县深渡镇主办“皖浙环—2020”新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跨省联动处置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上下游应急联动,提升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保障新安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十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河湖长管理体制机制,压实河湖长制责任,以试点改革为特色的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印发《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点)》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完成全市近3700家单位排污权核定,建成水排污权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完成全省首笔水排污权交易,实现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