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以“复核复评”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06-01 09:23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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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近日,黄山市出台了《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复核复评工作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复核复评机制。

评标结果复核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对评标结果进行核验。若评标结果确认存在问题,可依据法定程序予以纠正。为进一步强化复核工作的操作性,文件还细化了复核过程中可组织复评的10种情况。

复核复评机制的推行,赋予了招标人复核项目评审情况的权利和义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有效防范评审专家漏评、错评和评人情标等系列问题;同时推动项目交易高效化,相比出现异议或投诉事项后重新评标,能够有效缩短项目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