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创新推行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2024-05-07 09:2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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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山市出台《推行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领域开展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先行先试,建立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格局。

《实施方案》提出了“8+4”监管模式,即建立并完善计划统筹、信息共享、分级分类、风险监测、部门吹哨、议事会商、问题处置、失信惩戒等8项工作机制,实现全周期、全链条监管闭环机制;编制“一业一单”跨部门监管清单、深化“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推广“一业一评”信用风险分类评估、推行“一业一册”合规经营告知制度4个应用场景,通过规范跨部门综合监管程序,多维度运用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实施方案》指出,通过构建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协同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