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制定出台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会商机制

发布时间:2025-03-11 10:5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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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近日,黄山市制定出台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会商机制(以下简称“会商机制”)。

会商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会商主体、工作职责、工作规则等事项。强调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会商机制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支持和参与会商工作,推进会商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会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会商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会商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下一步,司法行政机关将积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用好用活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着力解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中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