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交警严查“失驾”“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自今年5月中旬起,黄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上级部署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攻坚集中统一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27起,拘留二次无证驾驶人员9人,有效震慑了“失驾”人员违法驾车上路行为。
“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危险驾驶、驾照过期、记满12分等,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进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由于侥幸心理作祟,部分“失驾”人员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目前,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已查处的“失驾”“无证驾驶”违法案例来看,不仅揭示了“失驾”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漠视交通规则的态度,更凸显了严查“失驾”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
据了解,为精准有效查处“失驾”人员,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借助“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对“失驾”行为精准分析、精密布控、精确打击。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大队通过建立完善的“失驾”人员分析研判流程,按照以人定车、以车查人的研判思路,梳理全市“失驾”人员数据信息,精确甄别锁定重点嫌疑人员及车辆,实现情指联动和实战应用的有效融合。
黄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首要条件就是持“证”上路,“失驾”再驾、无证驾驶都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远离无证驾驶、“失驾”再驾等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