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湖畔响起法槌声

作者:苏霜杰 陈念 发布时间:2025-08-19 08:22 信息来源:黄山区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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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黄山区龙门乡轮渡村太平湖畔,法槌声在湖山间回响。这是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首次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当地干部、群众30余人现场旁听,接受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教育课。

2025年2月11日,被告王某某在黄山区汪王岭山林中,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麂一只,并委托他人出售,获利1700元。案发后,警方查获部分黑麂肉块。经认定,一只黑麂整体价值高达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麂,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自然生态平衡,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合议庭经慎重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二千零一十元及支付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三万元,上缴国库。

“以前只知道不能随便打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不仅要坐牢罚钱,还破坏了咱太平湖的生态,以后真不敢存侥幸心理了!”一位旁听村民深有感触地说。此次审判将案例摆到村民眼前,清晰划定了生态保护的“法律红线”,让祖祖辈辈与山水打交道的乡亲们深刻认识到,山野间的“野味”并非随意可取的“馈赠”。

“把庭审现场设在湖畔,就是要让司法审判贴近群众,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承办法官表示,黄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依托环太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通过巡回审判、生态普法等多元化举措,凝聚司法、行政及社会合力,“用法律的刚性守护山水的灵性,让太平湖的碧水及两岸的青山永续惠泽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