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
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8日(第十六批)交办我市的4件信访件,截至6月24日,已办结1件。其中,经查属实的4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1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1人。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LD202400963 | 反映屯溪区奕棋镇小学后门詹观聚养鸡场(规模以下,2000-3000只)气味扰民。 | 屯溪区 | 大气 | 部分属实 | 经屯溪区核查,情况如下: 屯溪区奕棋镇博村村民詹某某利用自家院子从事蛋鸡养殖(约1800只)。目前粪污种养结合,已雨污分流,并建有沉淀池、堆粪棚等。因鸡粪处理不及时,散发的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1.及时处理鸡粪,减少臭味扰民。 2.督促养殖户逐步退养。 3.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日常监管,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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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X202401336 | 反映徽州区潜口镇唐模村后坞窑组有人占用耕地建设别墅。 | 徽州区 | 其他 | 属实 | 经徽州区核查,情况如下: 涉事当事人叫吴某某,潜口镇唐模村村民,其为建设农村个人住宅(符合1户1宅条件,已申请宅基地审批,因地块涉及耕地,正在农转用审批过程中),于2023年5月初在农转用手续尚未批复情况下占用214.7平方米土地建设了2层高房屋。 |
多次现场督促整改。2023年8月,属地乡镇对当事人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23年10月进行行政处罚。现场符合宅基地范围部分地块已于2024年1月取得农转用批复,超出宅基地范围部分已于2023年12月拆除。 | 2023年11月,属地乡镇对村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 |
3 | WX202401340 | 反映垃圾站建在黄山区汤口镇寨西村最繁华的十字路口(国省道交界处、寨西最大小区入口处),气味影响路过的游客和小区的居民。 | 黄山区 | 其他 | 部分属实 | 经黄山区核查,情况如下: 寨西村十字路口原设有垃圾压缩站,已于2020年拆除,目前该处仅作为垃圾转运车辆临时停放点使用,每日共有2辆8吨垃圾车停靠,现场有1个移动垃圾箱(白钢箱)摆放在此处,确有少量异味。 |
1.调整移动垃圾箱(白钢箱)位置,督促中环洁保洁公司加大对作业车辆及地面清洗频次,减少异味散发。 2.对垃圾转运车辆停放点重新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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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X202401203 | 祁门县祁山镇新岭村新二组李小斤砖厂长期占用农田,无证经营,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平时灰尘满天飞,砖厂内还有一个塑料废品加工,平时臭味很重。 | 祁门县 | 大气 | 部分属实 | 经祁门县核查,情况如下: 李某某砖厂紧邻村民点,占地面积约12亩,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厂区内建有大棚3座,设有混凝土水泥砖生产线1条,未配套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场地未硬化,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厂区内另有压缩切割设备1台(用于废旧塑料及易拉罐)和粉碎热融设备1台(用于废旧塑料及泡沫),热融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已停止生产。下一步,将按照“散乱污”清理整治要求,对该砖厂及废旧塑料加工点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