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作者: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 发布时间:2022-02-18 09:3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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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18

 

 

 

 

2.18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2022年开始执行独立核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市委工作部署、外市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黄山市)_002003-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_14三公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