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第四批 2021年7月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WX202100075 | 太平湖到处船钓筏钓。 | 黄山区 | 生态 | 黄山区委、区政府 |
程 前 |
2021年6月26日,黄山区政府组织太平湖管委会、黄山区农水局、永丰乡、新华乡、龙门乡、新明乡、乌石镇、太平湖镇逐一展开调查和现场核实。经核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核查情况如下:为了保护太平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持太平湖水体生态平衡,2019年3月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出台了《太平湖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在太平湖水域划定了7个休闲垂钓区,规范太平湖休闲垂钓行为。但近年来太平湖休闲垂钓爱好者人数持续增长,由于太平湖湖域面积大、湖叉库湾多、水域岸线长、沿湖居民点分布广泛,尤其是夜间湖域管理安全性差、危险性高,造成沿湖部分群众和钓鱼爱好者利用执法部门巡查管理盲区和薄弱时间段违规进行船钓筏钓。 | 部分属实 | 1、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太平湖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船舶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自觉遵守。
2、强化执法队伍。由太平湖管委会通过政府采购巡湖辅助力量、配备巡湖船艇,成立常态化巡湖组,进一步加强对太平湖湖面秩序的日常管理,着重加强对船只和休闲垂钓的管理力度。 3、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湖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治理违规垂钓行为,尤其是加大夜间巡查频次。在日常巡查管护的基础上注重对违法违规垂钓行为的打击,对群众驾船入湖垂钓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涉嫌揽客垂钓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
无 | |
2 | LD202100080 | 屯溪区阳湖镇东方丽景悠然居徽州老家菜油烟扰民。 | 屯溪区 | 大气 | 屯溪区委、区政府 | 吴旭光
杨 林 |
6月26日下午,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市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阳湖镇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该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存在油烟净化器清洗不及时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该餐饮店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做好清洗记录;
2.举一反三,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周边餐饮店的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
3 | LD202100082 | 徽州区杨村乡杨村村民反映:1.黄山区汤口镇寨西村、芳村污水造成河流污染。2.质疑芳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导致从寨西到洽舍这段水流有青苔,蓝藻污染,对群众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 黄山区 | 水 | 黄山区委、区政府 |
程 前 |
2021年6月26日,黄山区政府组织汤口镇人民政府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核查情况如下:经核查,黄山区汤口镇集镇至芳村污水厂主管网主要沿浮溪河建设,且当时建设工艺标准不高,该段主管网存在因部分管道老化破损,有局部渗漏点位,造成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情况出现,2021年4月通过环境问题大排查发现该段管网存在局部渗漏点位,汤口镇迅速安排专业管网堵漏公司,采取环氧树脂技术进行管道维修堵漏,目前已经完成了主管网应急维修。针对群众质疑芳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问题,经调查黄山区芳村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4000吨,目前实际日处理3000吨左右,由黄山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经实地查看芳村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行正常,各季度出水检测报告合格。 | 部分属实 | 1、进一步加大集镇污水管网维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加强对芳村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确保芳村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
无 | |
4 | LD202100083 | 反映徽州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和高新区梅林大道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边角料造粒加工废气扰民。 | 徽州区、高新区 | 大气 | 徽州区委、区政府 | 张 伟
汪长剑 |
6月29日,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核查。经查,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岩寺镇永佳大道188号)内造粒车间安装造粒生产线3条,造粒挤出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造粒车间有一定异味。
群众投诉情况属实。 |
属实 | 下发《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要求企业造粒车间立即停产,并限期6月30日前拆除造粒车间内的生产设备。 截至目前,已完成造粒生产设备供电、传送带等设备拆除,主机现场封存待搬迁。 | 无 | |
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 王恒来 | 2021年6月26日,安监环保局和经贸科技局赴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产品为绿色包装,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验收手续。边角料粒子回收车间共有三台回收设备,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其中一台有不久前生产迹象。回收工序为PP、PE生产边角料破碎、熔融挤出,冷却、切割成型。无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经查,该项目2011年《年产16000吨柔性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环评中明确设置“边角料回收再利用装置系统”,“生产车间边角料集中收集,粉碎造粒后再利用”,黄山市环境保护局通过环建函【2011】294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提出“边角料等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2016年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 | 属实 | 责令该公司暂停边角料造粒工序,委托相关单位按最新大气污染物管控的要求,制定废气收集和治理方案,建成并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边角料造粒工序。 | 无 | ||||||
5 | LX202100007 | 举报地点在歙县桂林镇江村,下水队往江村去的20米路上,大路边上有两处养殖猪场污水、猪粪乱排。 | 歙县 | 水 | 歙县县委、县政府 | 李
忠
汪 凯 |
6月26日上午,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吴会乐带队与桂林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交办件反映的问题为郑武斌和华业川户两家养殖场,均位于桂林镇限养区。郑武斌养殖场现存栏生猪230头,该户为2021年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户,建有粪水密闭收集管沟210米、堆肥棚320平方米、储液池200立方米、购置改造饮水装置76个、组合式沼气池1组、榨粪机1台,未发现排污现象。但该场原有堆粪棚一座,内存放有少量干粪未及时清理。华业川养殖场现存栏母猪20头,场内现有简易堆粪棚和沉淀池各1座,但长期未维护,存在污水外漏现象。今年4月份在我县环境整治大排查中,已要求该户清理维修粪污处理设施,铺设雨污分离管道,但因近期降雨多,设施改造尚未完成。 | 部分属实 | 郑武斌养殖场:要求原有堆粪棚粪内粪污及时还田,保持养殖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28日县政府汪凯县长到场督查,该场已将堆粪棚内粪污清理完毕并消毒处理,改为消毒通道使用,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华业川养殖场:要求场内粪污清空还田,铺设雨污分离管道,清理维护沉淀池,限定存栏规模保持在100头以下,清理养殖场周边环境,全部整改于7月15日前完成。28日县政府汪凯县长到场督查,要求加快整改进度,目前该养殖场已将堆粪棚内粪污清运还田消毒,污水管网基础开挖完成,并开始铺设,猪场围栏建设中。 |
无 | |
6 | LX202100008 | 我们是祁门县大坦乡的村民,现举报位于祁门县大坦乡联枫村燕窝组、联枫村老岭组的德上高速祁门段十标段项目部(中交路桥)碎石加工厂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问题:1、无环评审批手续及除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粉尘大面积污染公益林、环境、水源。2、无水保方案和防护措施。3、非法占用国家大洪岭林场公益林、 耕地、河道、被林业、国土、水利等部门处罚后仍未整改,随意、多处乱堆放成品,造成生态和水源严重污染,破坏,给当地百姓生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4、据项目内部人士透露,该加工厂现已超额完成十标段高速建设所需的砂石成品方量,还造成加工点半个山满天石粉污染严重。5、从大坦乡政府十一标项目部回头一公里(山背坞),桥拐弯到大洪岭,大约十三公里,一路堆放大量弃渣,都是露天堆放,满天灰尘,造成很大的污染。为此,我们请求督察组予以查处,并取缔该碎石加工厂,以切实保护我们当地居民的生存环境,还我们一个健康、生态的居住地。 | 祁门县 | 水,生态,大气 | 祁门县委、县政府 | 熊言松
胡梅元 |
经查,该碎石加工厂为德上高速祁门段十标碎石加工项目,位于大坦乡联枫村土名“黄大坞”弃土场内,该弃土场于2019年12月27日,取得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碎石加工厂于2020年1月13日,取得大坦乡土规办碎石加工场地属临时用地;2020年1月16日,取得祁门县发改委碎石加工项目备案;(水保审批等水利回复)。2020年4月13日,取得在祁门县生态环境部门碎石加工项目环评批复,至今未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生产的产品露天堆放(部分未覆盖),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设置硬质围挡,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佳,易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该碎石厂建设面积为4.89亩,实际建设面积8.64亩,2020年9月29日,县林业部门因该碎石厂涉嫌改变林地用途,对该碎石厂处以罚款(已执行到位),并限期恢复原状,至今未恢复(期限至2021年3月29日);经现场核实桥拐弯处到大洪岭路段,确实存在3处德上高速10标项目临时弃渣点,其中1处弃渣点在已审批范围,目前正在完善复垦方案设计。 | 基本属实 | 进一步核实该碎石加工厂是否已完成所需砂石成品方量及剩余2处弃渣场地是否在审批范围内。 | 无 | |
7 | LD202100085 | 休宁县东临溪镇上村村,看守所周边200米,福建酬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旁小路进去1.5公里处,有小作坊露天加工石头、水泥块,对周边产生了污染。 | 休宁县 | 大气 | 休宁县委、县政府 | 吴云忠
唐 进 |
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临溪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举报人反映的地点土名“老鹰铺地”,当事人凌松辉存在未经审批占用林地行政违法行为,2013年已被临溪森林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行政罚款已缴纳,但违法人凌松辉未对破坏的林地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擅自转给他人进行露天加工砂石生产。该地点有两处露天砂石加工小作坊,现场检查时,两处加工厂均已处于停工状态,场地内正在进行加工设备拆除,清运砂石和水泥砖块。 |
属实 |
1、督促当事人根据整改要求,加快拆除加工设备和清运砂石、水泥砖块进度。
2、2021年9月30日前,责令当事人恢复被非法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3、2021年12月底前,责令当事人完成复绿并通过东临溪镇林业站验收。 |
无 | |
8 | LD202100087 | 举报新潭镇蕉充村委会附近的蕉充二期建筑工地早上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和学生休息,建筑工地扬尘(包括篮球场堆放的水泥搬运产生的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高新区 | 大气 | 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 王恒来 | 1、经住建局核查,该项目工人于早上7时左右进场。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在夜间10时至次日6时从事噪音扰民施工,该项目未违反该项规定;但因项目离居民区较近,施工时产生的噪声可能会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2、该项目现场材料已覆盖,篮球场未堆放水泥,但篮球场为项目向蕉充合作社借用、停放混凝土泵车作业,可能存在少量扬尘。 | 部分属实 | 1、该项目现已安装考勤设备,将严格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规范项目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10时至次日6时施工。2、要求项目加大洒水降尘频率,做到“六个百分百”。 | 无 | |
9 | LD202100089 | 反映歙县郑村镇歙县四方能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为散乱污企业,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难闻气味,污水直排。 | 歙县 | 大气,水 | 歙县县委、县政府 | 李
忠
汪 凯 |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歙县四方能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问题部分属实。1.反映该公司为散乱污企业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履行了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2.反映该公司污水直排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徽州区污水处理厂。3.反映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难闻气味问题属实。该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器+喷淋塔+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发现废气处理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车间内有难闻气味。 | 部分属实 | 1.加强环境管理,对厂区合理规划分区,杜绝原料露天堆放,确保厂区环境整洁。2.对废气收集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提高收集效率,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维护提升,确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 无 | |
10 | LD202100101 | 举报屯溪区前园菜市场:1.菜市场内有条水沟,杀鱼等污水流入其中,臭味难闻。2.垃圾车未及时清运转移,臭味难闻。 | 屯溪区 | 大气、水 | 屯溪区委
区政府 |
吴旭光
杨 林 |
6月27日,区国投集团会同昱中街道、区生态环境分局到现场核查,前园菜市场于2019年底启动经营权集中回收工作,区国投集团从黄山市前园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租赁14年,按超市化、智慧化以及划行规市的要求进行内部改造提升,升级改造期间,临时水产销售区域旁有一条水沟用于排放废水,菜市场改造完成整体搬迁后,该水沟已废弃,施工单位未对水沟进行处置。市场内污水均经过内水沟排入市政管网,同时,该菜市场存在部分垃圾堆积、清运不及时问题。 |
部分属实 |
1.区国投已于6月27日进场对废弃水沟进行清淤,砂石回填,混凝土浇筑,并于6月30日全面完成水沟封闭。同时要求前园菜市场市场部每天及时冲洗菜市场内水沟,疏通管网,确保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前园菜市场市场部督促池州星火物业保洁公司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垃圾不停留;倾倒垃圾以后及时冲洗车辆,保证垃圾车干净无异味。 |
无 | |
11 | WX202100092 | 歙县城西园区常有大货车占道卸货,多次向园区反应无果,管理混乱,卸货过程物料粉尘污染环境。 | 歙县 | 大气 | 歙县县委、县政府 | 李
忠
汪 凯 |
园区管理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确实发现偶有货车占道卸货行为,6月25日早晨,园区经二路上有物流车辆占道卸货,接到该问题反馈后,城西办立即安排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制止了该行为,消除了影响。 | 属实 | 1、制定园区道路管理及巡查制度,加强物流车辆管理;2、联合交管部门加强巡查,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