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律师行业“四项机制”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10 10:2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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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山市律师行业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建立“四项机制”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建立必学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列入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必学内容,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文件精神,使广大律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熟记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二是建立必考机制。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识纳入实习律师考核必考题,督促实习律师加强相关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要求,从源头上提升律师从业人员相关职业素养。三是建立必报机制。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及辩护报告制度,要求律师事务所自接受委托起五日内向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报送登记表,按月报送涉黑涉恶案件统计表,按照一案一卷要求专门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做好工作留痕。四是建立必否机制。将涉黑涉恶案件代理纳入各律所考核,对存在瞒而不报或是案件代理过程中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的律所考核“一票否决”,从监管方面督促律所进行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落实相关制度。